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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制品和家具进出口产品出境 必须加强质量检测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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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本月1日起,我国对进出口木制品和出口家具开始执行新的抽查检验规定。日前,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布信息,提醒全区200多家木制品和家具进出口企业加强检测力度。

  据了解,从本月1日起执行的新政策重点加大了进出口木制品和出口家具有毒有害物质和家具安全性能的检测力度。包括所有出口的木制品和家具必须进行甲醛、防腐剂、重金属、阻燃性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新政策还明确了该类进出口产品的抽查比例,即进口人造板按100%抽查,出口人造板抽查批次不少于10%,其他不少于5%。另外还要求出口企业要注意输入国的要求,严格按输入国的检测标准检测,输入国没有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检测。

  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提早准备,严把质量关,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安全性能检测,严格按新政策规定报检出口。

——信息来源:中华家具展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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